2024年以来,区应急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大力帮助、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力地保障了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应急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2024年以来通过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局党委(扩大)会议等多种形式7次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二是2024年11月21日,清城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就2024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相关论述均进行了专题学习。三是灵活采取“线上扩展学”和“线下引领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等平台,在微信工作群推送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决定》《公报》等学习内容共10余次。线下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志愿服务活动等多种活动载体,通过领导宣讲学、干部带领学、个人自习学等方式,开展讲党课1场次,交流研讨发言3人次,为党员干部、企业群众、社区居民等宣贯学习10场次。四是结合“双报到”和“逢8出发”活动,2024年8月23日,联合“双报到”凤宇社区开展专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2024年8月28日,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到包联社区沿江社区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到社区,引领大家共同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让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是坚定不移抓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终述职报告。二是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区政府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局域网站向社会公开。三是局党委会议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研究有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有效解决法治建设中突出问题。四是结合统战工作,2024年7月26日,到民营经济工作联络站广东家美陶瓷有限公司开展传达学习,推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到企业,增强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应急管理执法监管工作改革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落实“三项制度”,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规范文字记录和文书制作,促进执法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有序推进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二是推进服务执法,优化执法环境,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严防执法扰企,根据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我区企业行业特点统一统筹部署,按工作日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实行清单式管理,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实落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0日,区应急管理局共计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95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1份,发现事故隐患763项,已整改完成760项,整改率达99.61%,其余事故隐患已督促相关企业按照整改。三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免责清单,每月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专题培训,并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参加由清远市应急管理局举办的执法培训班,从而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贯彻落实应急管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宣贯培训,做到合理裁量,规范运用,确保自由裁量权正确、公正、有序地行使,杜绝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截至12月31日,区应急管理局累计作出行政处罚48次,处罚金额共639.6135万元,应上报典型案例6例,实报6例,上报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四)强化权力监督,落实依法审查
一是2024年以来,我局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制审核,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聘请广东金亚律师事务所和广东匠矩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并邀请其参与重大决策、疑难行政复议及诉讼、规范性文件及措施合法性审查等职责。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进一步加大审查力度,着力提升审查业务水平。2024年2月29日,组织全局中层干部及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专题培训,规范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各项环节和程序要求。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远市清城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并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要求出具了内部合法性审查意见和外部顾问律所审查意见,11月23日已以区府办名义正式印发。三是严格执行各项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根据内部人员岗位调整及时调整案审会成员,并及时发布《关于调整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局党委会议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讨论决定局行政工作中重要事项,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
(五)健全监督机制,接受司法监督
一是围绕案件受理抓应诉。健全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24年以来,组织行政处罚听证7次,应诉行政复议8宗,收到行政诉讼案件(一审)共1 宗,本年度共开庭1 宗,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聘任3名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对我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监督。三是做好网站规范化建设和新媒体监管工作,主动在清城区政府网站我局信息公开目录下公开各类信息150条,发布政策解读文件4份,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高质量发展。
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进行行政审批,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材料清单,减少群众跑腿。对于窗口行政审批业务承诺件(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首次、延期、变更经营场所等)办理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不含整改时间),危化证变更法人变更名称、易制毒备案、重大危险源备案办理时限为1天,三同时由于涉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办理时限为8个工作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09份(其中区证43份,市证66份),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9份(其中区证5份,市证4份);核发易制毒经营备案证明4份、注销易制毒经营备案证明2份;核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463份。公共信息系统和执法系统录入双公示信息共218条,及时率100%,正确率100%,行政许可公示率100%,均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审批流程并核发证件。
(七)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法律“七进”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普法规划,加强对应急管理执法、普法工作的指导,把执法办案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把法治宣传融入监管执法和服务的各个环节。2024年5月28日及29日,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清远市金博士职业培训学校清远校区组织举办了我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知识专题培训班,提高参训企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深化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理解。2024年12月2日参加2024年清远市“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派发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企业新进员工安全应知应会等宣传物料,提升群众生产安全法律意识。二是持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的意识和技能。2024年“5.12”防灾减灾日组织志愿者在泓丰缤纷天地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发放普法资料逾300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利用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时机开展普法宣传,2024年以来,共对 184 家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逾500册,包括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禁毒宣传、安全作业常识、新员工安全必读、垃圾分类宣传等。在对企业开展检查执法中和约谈事故责任单位时,向企业负责人赠送《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学法用法。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协调统筹能力有待提升
应急管理体系还不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等应急指挥协调机制还不完善、权责划分还不清晰,尤其是对街镇一级的应急管理职能梳理还有待完善,对基层的应急管理统筹协调作用还不足,推进基层应急能力建设的成效还不够突出。
(二)干部职工法治理念有待提升,执法专业水平不足
个别干部存在满足于现状,责任感和紧迫感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等问题。应急管理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正确理解和把握,执法理念的偏差导致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存在问题。
(三)法律意识和安全理念有待提高,普法用法宣传力度不够
行业监管仍然存在死角盲区,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不严格不细致,企业一线员工的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比较匮乏,全民安全法治意识有待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知识匮乏、对安全生产投入不足、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等现象仍存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仍然存在着灌输式教育多,服务式教育少的问题,并没有完全做到在执法中普法,在学法中用法,干部的学法积极性未得到充分激发,抓经常不够,抓长效不够。
(四)法律顾问作用的发挥需进一步加强
法律顾问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宽,局法律顾问制度有待优化,法律顾问有效参与工作有待促进,法律顾问的把关、风险评估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的意识要加强。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将紧紧围绕国家、省、市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好“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三大主责主业年度任务,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急难险重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以高水平安全奋力推动清城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系统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巩固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成果,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把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合理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发生,结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点工作内容,重点围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分析、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制作、使用及案卷管理等,通过采取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培训,推动应急管理执法工作创特色、出亮点、见成效。深入推进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有效运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工作对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三)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因地制宜,强化与宣传部门和媒体协调联动,构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社会宣传网络,营造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加强重大安全问题隐患曝光力度,用好媒体曝光工作机制,强化震慑警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政务新媒体的作用,不断扩大应急管理工作影响力。
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3日